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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讓方須同意,自評估基準日起至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日止,標的企業因經營活動產生的盈利或虧損而導致凈資產的增加或減少及相關權益由受讓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2.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并在確認受讓資格后3個工作日內,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人民幣3000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產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且采用協議轉讓方式的,該競買人遞交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采取競價轉讓方式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轉為部分交易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3.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將采用協議方式轉讓。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底價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底價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含行使優先購買權的主體),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經具有優先購買權的主體在規定時間內對其他競買人的競價結果表示行權意見后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
②競買人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③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
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
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
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則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④競買人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5.本次產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價款全額支付至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產權轉讓項目所涉及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同意接受本項目標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自行了解并對照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監管規則的規定,已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申請受讓轉讓標的。一旦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則承諾自身已符合作為本次股權轉讓的受讓方所應當符合的全部條件,符合國家及標的所在地相關監管部門對獲得標的企業股東資格的相關政策要求,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風險和損失,若由于受讓方原因導致本次股權轉讓未能獲得相關監管部門批準的,受讓方同意無條件解除已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并承擔轉讓方及其他相關方的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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